进项留底能不能跨年
1. 背景介绍
所谓进项留底,是指企业在税款结算时将购买的货物和服务所产生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留底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购买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发票。
而是否能够跨年进行进项留底备查成为了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
2. 进项留底的原则
进项留底的原则是按发票开具的日期进行留底备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纳税人应当从发票开具之日起30日内将进项凭证及时进行留底备查。也就是说,在跨年的情况下,发票开具日期在前一年的进项发票应在当年及时进行留底备查。
3. 是否能够跨年留底的原则
3.1 一般情况下能够跨年留底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公告》,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在跨年时,可以将当年12月份的进项发票进行留底备查。这意味着,如果发票开具日期在12月份,纳税人可以在次年进行进项留底备查。
3.2 特殊情况下不能跨年留底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在年底12月份提前开具并付款给供应商,应在当年进行进项留底备查。例如,企业在12月20日购买了货物,并在当天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并支付给供应商,那么这张发票就应在当年进行留底备查。
4. 为何要跨年留底
跨年留底的目的是保证进项税可以计入当年的应纳税额,避免企业因发票留底不当而产生多缴税款的问题。同时,跨年留底也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款负担,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5. 留底的方式和注意事项
进行进项留底备查时,企业可以采用电子化方式存储发票信息。电子化留底的要求是确保存储的文件可查询、检索、打印,并且能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进行进项留底时,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确保进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要正确填写发票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等。
最后,要及时进行留底备查,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留底。如果拖延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的查处。
6. 总结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进项留底可以跨年进行,即将当年12月份的进项发票进行留底备查。但是,需要注意特殊情况下不能跨年留底的情况,例如在年底12月份提前支付给供应商的情况。进行进项留底时,企业要注意留底的方式和注意事项,确保留底备查的规范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