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能报销吗

2023-04-29 20:53:29   阅读:160

医保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医保卡使用范围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更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更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范围:参保人员要到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或是定点中医、专科(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和11家A类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更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更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更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更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更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关键词: 医保